学校各部门、校属各单位 :
为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通知》和李顺兴理事长全员管理理念,以不断加强我校节能减排工作,建设绿色生态校园,现就冬季使用空调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1.全校所有楼宇、公寓、教室、办公室、实验室、会议室、餐厅等具备空调的场所,须严格执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》要求,即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。
2.所有正在使用空调的场所,一律不得大开门窗。
3.有特殊温度要求的实验室,经院部审核,报后勤与资产处节能办批准,可以按照实验要求设定温度,但须加强节能管理。
4.后勤与资产处节能办将采取定期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,对空调使用情况进行检查。检查结果将予以通报,并对管理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。
5.下班或长时间(30分钟以上)离开室内,应关停空调。除设备特殊需要外,坚决杜绝彻夜不关现象;
6.请各办公室指定专项负责人负责空调管理、维护和保养。
7.各单位空调使用等节能减排情况将纳入综合评价范围。
希望各单位、各部门广大教职工学生进一步强化节能意识和环保理念,严格执行节约用电的精神,认真执行,助力学校节能减排落实见效。
本通知由后勤与资产处节能办公室负责解释,本通知自即日起施行。
后勤与资产处
2021年11月23日